没换到零钱竟拉拽公交司机手臂 男子在厦被刑拘
2021-04-20 07:43 作者: 林彬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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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换到零钱竟拉拽公交司机手臂 男子在厦被刑拘 东南网4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 通讯员 于鲁川)近日,在一辆由厦门同安区开往湖里区的公交车上,一男性乘客因没有换到零钱,竟恼羞成怒拉拽司机胳膊。危急时刻,司机果断刹车,好在车速不快,才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涉事男子已被翔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驾驶该辆公交车的司机姓翁,据翁师傅回忆,4月7日傍晚,他驾驶656路公交车从同安区五显公交场驶出,向湖里区宝龙一城公交场方向前行,当车子开到梵天寺公交站时,上来了一位身着黑色上衣的男性乘客。男子上车后称自己没有携带零钱,口袋里只有一张面值5元的纸币,翁师傅听完告诉男子可以先投入纸币,等后续有乘客上车投币再换找零钱。 由于上车乘客大多使用手机或刷卡支付,男子始终没有换到零钱。当公交车行驶到肖厝公交站后,男子有些生气,认为司机骗了自己,便大吼着向翁师傅质问,翁师傅耐心向男子解释,但此时男子已然听不进话。就在车子驶出车站不远后,惊险的一幕发生了,男子突然走到翁师傅身旁,伸出手用力拽其手臂。翁师傅一边告诫男子松手,一边踩住刹车,可男子并未理会,依旧不依不饶,大吵大闹。为了安全起见,翁师傅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新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男子带离。经查,男子姓丁,云南人,到所后,在民警的法制教育下,丁某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反思自己的鲁莽行为并配合民警询问调查。根据车内监控回放显示,丁某只要冷静下来,完全可以避免冲突,但是因为其一时冲动,拉拽司机胳膊导致车辆失控,险些酿成悲剧。目前,丁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文明乘车,切勿以身试法,如遇同行乘客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时也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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