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通系统首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结案
2021-04-15 23:24 作者: 林钦圣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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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关逃逸损坏执法车辆 未履行赔偿被强制执行 厦门交通系统首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结案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傅秋萍 林琳)日前,厦门交通系统首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宣告结案。被告人涂某依法向市交通执法支队赔偿车辆损失费用,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2019年7月6日,为逃避执法检查,涂某驾驶私家车冲关逃逸,造成执法车辆严重受损。之后,涂某因其暴力抗法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为维护执法部门的合法权益,厦门交通系统派出公职律师,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涂某赔偿被撞执法车辆损失。 经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于2020年9月28日判决被告涂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市交通执法支队损失5609元。 法院判决生效之后,被告人涂某并未积极履行其赔偿义务。近日,经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支付了赔偿款及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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