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台海 > 正文

台青厦门自贸区创业就业 可享受多重奖励

2021-04-13 07:22:11  作者: 白若雪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台青自贸区创业就业 可享受多重奖励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提供创业启动资金、给予创业场所补贴、给予居住用房租金补贴……近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制定了《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进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

《措施》明确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允许持大陆居住证台胞在区内申请注册内资企业,并在项目经营、资金进出、政策享受等方面给予便利支持。对台湾青年创业项目,组织评审团队,根据项目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最高15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对青创企业台资实际到资的,给予台资部分实际到资金额30%奖励,最高20万元。

《措施》积极支持台企拓展大陆市场,对入驻区内青创基地,通过电商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从事网络销售的台湾青年企业,其单个自然年度内网络交易规模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500万元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交易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的,参照市级电商政策执行。同时,还给予个税差额补贴。对入驻区内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的台湾创业青年,按照大陆与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100%全额补贴。对在税收收益归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的企业就业的台湾青年,给予一年内500元/月税费补贴。

本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且税收收益归属自贸委的企业,以及首次来厦就业台胞。企业(个人)于次年3月31日(含当日)前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于次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完成审核并统一兑付。本政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