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同安区启动新一批区级人才选拔

2021-03-15 09:53:36  作者: 张珺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同安区启动新一批区级人才选拔

符合条件者需在3月31日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珺 通讯员 陈成栋)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打造人才生态,同安区新一批区级人才选拔日前启动。

记者昨日从同安区委组织部获悉,此次选拔的区级人才包括第七批拔尖人才、第三批农村实用人才和第二批民俗文化人才。符合条件者需在3月31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同安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拔区级人才旨在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人才建功立业,为富美新同安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选拔对象】

重点选拔

三类区级人才

据介绍,此次选拔对象包括三类区级人才。

第七批拔尖人才:主要是同安辖区内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科研究、体育竞赛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同安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

第三批农村实用人才:主要是同安辖区内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繁荣文化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各类劳动者。

第二批民俗文化人才:主要是同安辖区内在文艺创作、公共文化服务、遗传文化保护传承、文创产业等领域,为我区宣传民俗文化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承担各种民俗文化精神财富保护、传承和创新的人才。

上述人才选拔对象的具体条件可关注同安区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银城党建”详细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市拔尖人才、市“双百计划”入选者及“海纳百川”金鹭英才卡入选者等不再申报参评区级人才。近四年内持续作出重大贡献或成绩的往届区级人才,本届可继续报名参评。

【参评条件】

近四年工作成绩最重要

据悉,此次选拔中,参评者除了爱国守法等基本要求外,最重要的考评标准在于近四年内的工作成绩。譬如,参评第七批拔尖人才要求在科技创新、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科研攻关、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等取得突出的成果,是企业的领军人物或是在全市、全区有重大的影响等。

农村实用人才是同安区级人才的一大特色,此次第三批评选要求参评者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有明显专长,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或者在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在农村治病救人,为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做出显著成绩的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条件也可参评。

第二批民俗文化人才要求参评者具备一定的文史文化基础,对民俗文化故事编纂有一定见地,热心传播和继承弘扬民俗文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等。

具体的参评条件,可扫码关注银城党建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提醒】

需在3月31日前

提交申报材料

同安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选拔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填写《人选呈报表》并附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2)主要著作、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或工作室(中心)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社会影响力等证明材料;(4)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申报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把关,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

组织评审过程中,区委组织部将按照申报类别组织相关专家、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同时组织人员赴其所在单位考核了解情况,并征求纪检、综治、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岗位的初步人选同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意见。

初步人选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在同安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经研究审核,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表彰。

选拔过程中,如果您有疑问、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7558600,传真:7125797,电子邮箱:taqzrck@163.com)。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