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再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2021-02-08 23:47:03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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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留厦 以爱为家” 无偿献血公益行动倡议书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献血量下降,高校等各集体献血延期,厦门用血压力骤增,临床患者用血受到极大影响。为保障医疗救治,厦门市中心血站在做好严格防“疫”的基础上,号召广大爱心团体、企事业单位重启集体献血工作,得到数百家爱心单位的大力支持。全年共有近六万名献血者为临床医疗贡献了约17吨热血,使数以万计的患者得以重获新生,无数家庭得以重拾欢笑。 2021年新春伊始,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之下,厦门又迎来全年最缺血的时期——冬季缺血季。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共建“爱心厦门”和多部门倡导的“留厦过年”的号召,呼唤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参与无偿献血事业,挽救更多垂危的生命。厦门市中心血站正式启动 “热血留厦 以爱为家”无偿献血公益行动,期待全市爱心团体及市民积极参与,用爱心重燃生命,用热血温暖厦门。 联系电话:2213797、2219260 厦门市中心血站 2021年1月30日 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 国卫医发〔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无偿献血人次数和采血量实现22年持续增长。在此过程中,涌现出大批先进地区、单位、部队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经地方推荐、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对2018-2019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艾兵等106,56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艾京等129,09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艾心雨等355,015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海霞等225名同志、北京联合大学等449个单位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刘丹等12,031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天津市等16个省(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00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陆军工程大学等1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王永彪等2,536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严格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情况下,视情况组织表彰活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获奖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捐献热血、分享生命,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0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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