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民生 > 正文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续租 到小区物业办理

2021-01-26 10:59:13  作者: 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保障性租赁房续租 到小区物业办理

2021年第一批续租合同今日至28日签订,惠及934户家庭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今日至28日,保障性租赁房2021年第一批续租合同签订工作开始办理,在“家门口”就可办理。

符合续租条件的934户承租家庭所在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分别是前埔BRT、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滨水小区、华铃花园一期、杏北锦园居住区、城北小区一期、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洋唐居住区A09地块。

承租家庭申请人(承租人)及成年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请根据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处签订续租合同。如未收到短信通知可致电968383咨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实行人员数量管控,请承租家庭按照具体安排时间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并服从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此外,2021年1月5日经公示符合续租资格的滨海公寓、万景公寓及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信息已移交安居集团,合同签订时间将另行通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