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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电动车起火 厦门一男子从出租房3楼跳下摔残

2021-01-24 11:14:35  作者: 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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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陶小莫/漫画) 厦门一出租房突发火灾,小伙跳楼逃生摔成九级伤残,谁来担责?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事发当天,因楼下电动车起火,小伙在睡梦中突然被浓烟呛醒,从出租房3楼跳下,结果全身多处骨折。

1 事件:突发火灾,小伙跳楼逃生

2019年6月17日下午,湖里区钟宅社的一幢民房内,租客小郑正在3楼房间内睡觉。傍晚6点左右,房子一层通道发生火灾,火灾烧毁4部电动车、1部自行车等。

当时,睡梦中的小郑被火灾产生的浓烟呛醒。于是,他赶紧起床出门想跑,却发现上下楼梯已烟雾弥漫,浓烟让他无法下楼。他为了活命就往楼上四楼楼道跑,情急之下无奈从楼道跳窗逃生。

事发后,小郑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医生初步诊断,小郑身体多处骨折,腰椎、腿脚等全身多处骨折并有脑震荡。随后,他住院手术治疗了23天,还进行了长时间休养。经鉴定,小郑身体的这些损伤已构成九级伤残。

经消防部门的现场勘察,起火点是停靠在通道内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根据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不能排除电动车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该电动车属于租客老陶。事发时,老陶正好回老家,不在现场。

2 索赔:多处骨折,究竟谁来担责?

小郑在身体逐渐恢复后,将房东、二房东以及电动车车主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自己的损失,赔偿40余万元。

三被告认为,小郑的逃生方式不合理。对于小郑的诉求,被告三方都表示很无辜。

在法庭上,房东夫妇及二房东均表示,电动车着火之后,十多分钟就扑灭了,其他住户均安全下楼,从一楼另一个出口逃离。可见,该火灾事故与小郑跳楼并不存在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小郑已经租住近一年,对楼层走道的情况应该是清楚的,但他却选择从更高的地方跳下,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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