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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培训机构防控措施不达标一律暂停营业并整改

2021-01-22 11:02:10  作者: 佘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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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昨进一步明确规定

培训机构防控措施不达标一律暂停营业并整改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市教育局昨天表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不达标,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中小学校放假早,某种角度也催热了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如何落实防控措施,引人关注。

市教育局昨天通过官方公众号,对厦门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具体是:即日起,全市涉及“三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对防控措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准予营业;对符合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那么,校外培训机构要如何防控?市教育局说,要参照国家对中小学、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厦门疫情防控要求。

市教育局要求培训机构在防控疫情方面,要做到六个突出:

突出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消杀、校门进出登记、亮码测温、错峰学习、限流管理、定期通风、划区划片管理等防疫制度,严格执行人员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培训机构等要求,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要求控制教室班生数。

突出培训人员健康管理。认真核查学生和教职员工离(留)厦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加强外籍教师离(留)厦管理,外籍教师非必要不入境、不出境。坚决杜绝任何人带病带隐患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或学习。

突出规范教学行为。落实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度,重视线上线下教学意识形态内容审核,加强超纲教学、留置作业检查,严格执行“晚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8:30”规定;认真执行“校外培训机构突击招收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在职教师任教”等问题。

突出虚假广告、虚假招生简章查处。

突出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查。

突出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不得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的规定,各培训机构在办学区域内醒目位置应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敏感事项。

市教育局昨天还公布各区培训机构投诉电话。

市区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   2135593

思明区    2667047

湖里区    5722668

集美区    6066926

海沧区    6589195

同安区    7022921

翔安区    708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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