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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28条违法未处理 上路被查还耍横

2021-01-18 22:40  作者:吕嘉捷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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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条违法未处理 上路被查还耍横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娇轩)男子开车经过集美大桥时被查,交警发现他居然有28条违法未处理。男子拒绝配合执法,拿出一叠钱往前挡风玻璃撒去,还拿出手机拍照。在民警的教育下,男子最终服软。

1月7日下午3点多,桥隧交警大队集美大桥中队在乐海检查站设卡盘查,在对一辆小车依法进行拦查时,民警核查发现,该车有28条违法未处理。民警依法对该车采取强制扣留措施。而驾驶人殷某拒不配合,不肯交出车钥匙,故意将一叠现金朝前挡风玻璃撒去,称“不要把钱搞丢了”,随后还拿出手机拍照称要“保留证据”,之后才下车离开。

发现当事人过于激动,民警将其引导到检查站休息室,让其坐下来喝口水缓解情绪,随后耐心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最终,殷某主动配合民警执法,交出车钥匙并将车内贵重物品收起。

交警提醒,交警和交通参与者其实都有一个相同的目的,就是要让交通更加安全顺畅,请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确实有违法行为时,积极配合民警的执法工作。

相关法规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56条规定,机动车在本市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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