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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发布“十三五”十大案件

2021-01-15 07:40:03  作者: 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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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助12家跨地区企业重整 厦门法院发布“十三五”十大案件

东南网1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疫情期间,243名工人追讨欠薪,如何灵活执行保复工复产?全省首例12家跨地区集团企业如何重整?台企不服行政处罚怎么办……

昨日,厦门中院发布“十三五”期间厦门法院十大案件。这十大案件是厦门两级法院紧密围绕“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办理的社会广泛关注、具有一定影响力、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积极回应和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传递法治正能量的典型案件。本报从中精选部分案件予以报道。

案件1

疫情期间 助243名工人追讨欠薪

新冠疫情期间,如何灵活执行保复工复产?昨日,厦门中院发布的“十三五”十大案件中有这样一起案件。

厦门某公司拖欠叶某等243名工人工资,2020年3月10日,工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及时处置易贬损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将款项收至法院监管,及时清收十多笔到期债权。

很快,集美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工人工资427万元。随后,部分工人到相关部门信访,法院及时安抚工人,引导合法维权,并到厂区为工人集中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当日按已执行到位款项计算发放比例,发放部分执行款项。

后来,部分工人自行与其他投资人协商,通过引资重新注册公司拍下上述设备。5月28日,集美法院再次通过现场办理结案手续形式,为243名工人确认登记尚欠工资尾款,并集中办理案件结案手续。案涉执行款项全部兑付到位。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丽新点评说:本案涉及243名工人工资,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极易引起群体信访,影响社会稳定。时值疫情期间,若未严格控制好人员聚集情况,更会影响疫情防控。集美法院执行局先通过执行前移,促成案外投资人拍下并成立新公司恢复生产,助力企业“重生”和民营经济复苏,体现了人民法院灵活高效执行涉民生案件,也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善意执行、帮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优秀案例。

案件2

全省首例,跨地区集团企业重整案

厦门泰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汽车品牌经销企业,在厦门、泉州、龙岩等地区汽车4S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然而,12家企业因投资失误导致经营困难,2017年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申报债权共24.46亿元。

考虑到厦门是企业的总部集中地,厦门中院报请省法院同意对12家企业进行集中管辖,并裁定对12家企业合并重整。在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下,一方面通过与银监局、银行业协会联动,协调解决金融债权,另一方面引导债务人引入战略投资者挽救企业。

最终,厦门中院裁定批准破产重整草案,税收债权、职工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重整清偿率达31.6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点评说:本案是守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底线,运用重整救治制度工具,实现多方共赢的一个典型案例。该案创新发展破产重整制度,一是适用“主要利益中心所在地”原则,为跨地区集团企业的重整提供了先行经验;二是以自行对接、随机选定的方式指定联合管理人;三是完善合并重审审理程序,采取听证模式,充分听取债权人等各方意见。

案件3

台企不服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台企不服行政处罚,该怎么办?昨日,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此前,台资企业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665.8万元罚款。随后,该食品公司不服处罚,向海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案系因两岸行业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引发多方关注。为此,海沧法院走访了解企业情况,积极推动各方调解,要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供行政机关调整处罚金额参考,最终促成行政机关较大幅度减轻处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接受处罚并主动缴交罚款。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所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季烨点评说:本案裁判亮点在于既维护了“舌尖上的安全”,又契合了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司法政策。案涉台资企业虽存在超范围使用防腐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但主要是因为对我国大陆地区的食品标准认识有误而沿用我国台湾地区配方,且及时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减轻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本案贯彻落实国家“涉台31条措施”的要求,积极推动行政调解,避免涉案企业因过高罚款而破产,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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