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大病防贫救助 9个月发放613.92万元
2021-01-14 19:24:27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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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防贫救助 9个月发放613.92万元 集美区织密织牢医疗救助“民生底线”,“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去年以来已惠及464位村民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玉榕 吴俊鸿)“当时我听到手术费用需要13万元,在纠结要不要做手术,幸好有这个保险,解决了我治病的后顾之忧。”手里拿着一面写着“情系百姓办实事 防贫政策护安康”的锦旗,62岁的周阿姨一直说感谢。 昨日,集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举行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爱心救助现场会暨村民赠送锦旗仪式。据透露,去年以来,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大礼包”发放613.92万元救助金,惠及464名集美农民——去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防止农民因病返贫致贫、织密织牢医疗救助“民生底线”,集美区交出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 走访慰问1200余户次 发放救助金613.92万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项目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达到了我们预期效果。”在现场,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周文胜透露,项目运行9个多月,入户走访慰问1200余户次,救助大病困难村民共464人,入户发放保险救助金合计613.92万元。新的一年,将继续优化模式,力争让更广大的农民,特别是因病有困难的农民得到救助,让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把每一笔防贫资金发放到需要救助的群众手中,是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行动和初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总经理郑确说,接下来将继续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和各街镇、村居的合作,加快服务升级,做优产品创新,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努力,探索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保障和救助方式,不断深化农村大病防贫长效机制。 虽然忙碌却乐在其中 服务专员用爱心救助困难户 据了解,这个“惠农”项目的背后,太平洋财产保险厦门分公司下了不少功夫,还特意成立了项目专属防贫服务团队,与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和村居紧密配合,舍弃周末休息的时间,用脚步丈量民情,9个多月内入户走访慰问1200余户次,用爱心救助困难农户。 卢雨晨就是其中一名服务专员。“真的是挺忙的!很久没有周末休息了!”谈到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工作,卢雨晨冒出这么一句话。他回忆,去年3月份项目启动后,他们这些服务专员就开始入村,向村民宣传并解释该项目保险的详细内容。与往常不一样的是,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项目,服务专员对每一个报险都会主动上门,为村民办理手续,送救助金。 虽然工作忙碌,但卢雨晨乐在其中。“村民们看到我们入户时都很热情,有村民还会一个劲给我塞东西,有辣椒酱、蜂蜜……不过,我都不好意思收。”卢雨晨说,村民们收到救助金后那声“谢谢”就是他干活的动力。 【现场】 受助村民送来锦旗—— “幸亏有保险让我安心做手术” “病魔无情人有情 大病防贫显真情”“尽心尽责为农民 真心实意暖人心”……在昨日的仪式上,9名村民带着感激和锦旗来到现场,其中包括周阿姨。 “这些救助就像及时雨,令人感到暖心。”周阿姨告诉记者,她早期从事环卫工作,10多年前正式退休,去年7月份,她发现自己的手老是发抖,在家人催促下才到医院做检查,很快被确诊脑内长了动脉瘤,13万元的医药费,家里承担不起,要不要做手术,成为一道选择题。“后来家里人想起来,之前有村干部和保险的人来宣传,都给我们买了生病保险,核实后我才安心做了手术。”令周阿姨感动的是,出院没多久,她就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人员,很快就有工作人员主动入户,帮她申报材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周阿姨便收到了数万元救助金。 “我们的积蓄全部用光了,还四处找亲朋好友借钱,不敢想象没有保险救助金我们怎么办。” 后溪镇的老刘也赶到现场送锦旗表示感谢。老刘说,他的儿子去年8月份突发脑溢血,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仍在医院。长达5个多月的治疗,一度差点拖垮这个家庭,幸好有好政策,让儿子有继续治疗的希望,目前他们已收到保险公司预先提供的10万元救助金。 【点击】 ●项目运行9个多月时间,入户走访慰问1200余户次,救助大病困难村民共464人,入户发放保险救助金合计613.92万元。 ●今年将继续优化模式,力争让更广大的农民,特别是因病有困难的农民得到救助。 【名片】 集美区 农村大病 防贫救助保险 这是2020年3月26日由集美区委区政府统一投入、区农业农村局投保的救助保障项目。 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的保障对象为集美区农村(含村改居社区)集体组织成员(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身份、农业农村部验收通过的农村人口)。 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障对象因患疾病(含既往病史)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实际发生的属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及其他报销途径按规定支付后仍需要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余额,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救助标准承担救助给付责任。 一般农村人口,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比例救助。低保户、低收入户、优抚对象,无起付线,按60%比例救助。 服务专员联系方式 ●后溪镇 侨英街道: 小卢 (0592)6681619 ●灌口镇 杏林街道: 小高 (0592)6681158 ●杏滨街道: 小彭 (0592)6681258 ●24小时服务热线:9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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