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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承租保障房不够住可调整

2021-01-07 23:18:02  作者: 汪燕妮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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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保障房不够住可调整

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明天是意向登记的最后一天

厦门晚报讯(记者 汪燕妮为缓解部分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导致的“人口多、房型小”的问题,市住房局首次开展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试点)工作。

昨天上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叶德传做客市政府网,介绍本批次房型调整(试点)工作情况,并与网民在线交流。他提醒,2020年第一批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试点)意向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请有意向、符合条件的住户抓紧报名登记。根据房源批次轮候 符合条件可申请

叶德传介绍,厦门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的保障性租赁房,根据申请家庭人口数量,分别配租一房型(约45平方米)、二房型(约60平方米)、三房型(约70平方米),近年来已累计解决了约3.5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随着入住年限的增加和二胎政策的放开,部分一房型申请家庭人口数量增加较快,部分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家庭因人口变化原因而导致居住房型与实际居住人数不匹配。

房型调整工作将结合实际房源情况采用批次轮候方式进行。此次采用试点方式开展,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自愿申请。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登记后领取登记单

申请调整房型的意向登记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自行选择。

线下登记在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人口变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

线上登记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在微信公众号上验证身份成功后,确认申请家庭信息及原配租房源信息,生成《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

选房后不签合同或不入住的 下批次不得参加

叶德传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条件的家庭共有224户,未超过本批次安排的房源数,因此本批次提出意向登记的房型调整申请家庭可全部纳入选房范围。意向登记结束后,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摇号。

此次可供申请家庭选择调整的房源共有250套,均为三房型现房房源,其中岛内房源56套,岛外房源194套。具体房源情况以《选房手册》为准。

如果本批次选房以后又不想调整了,会影响下次继续申请调整房型。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下一批次不得参与房型调整。建议申请之前认真考虑,慎重申请。

据悉,本批次试点工作结束后,在新建的可分配房源或退出的零星房源达到一定数量、且不挤占保障性租赁房新申请批次的房源后,市住房保障中心会视实际情况启动下一批次房型调整工作。

市民有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可以拨打社会保障性住房服务热线968383咨询,也可以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信息会在上面公布。

【申请条件】

申请房型调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

2.目前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为一房型;

3.申请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为4人及以上户(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申请房型调整具体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须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确定可申请房型调整且已办结人口变更手续的申请家庭名单上。

第二步: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自愿进行意向登记,本批次意向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

第三步:组织摇号,摇号时间暂定于2021年1月12日。

第四步: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按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先后依次选房。

【特别提醒】

本批次申请家庭中,原承租房源为岛内房源的,可以选择岛内或岛外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为岛外房源的,只能选择岛外房源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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