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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厦门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第二 刷新单月排名纪录

2020-12-19 12:37:25  作者: 王玉婷 许晓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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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攻坚2 机动车污染防治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占比较大,已成为近年来厦门市大气最主要的污染源。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动态监管的基础上,聚焦高排放超标机动车管控,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超标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暂行)》(以下简称《通告》),在全国率先填补了超标排放机动车强制报废操作层面的空白,有效促进机动车尾气治理。

亮点1检测环节有“规定动作”

明确适用范围,是《通告》的一大亮点。根据规定,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排气污染监督抽测超标的机动车、经维修治理后的复检,检测周期为六个月的机动车排污定期检测,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检测这五类,均要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统一实施检测。这一“规定动作”,明确了检测中心的职责,也为车辆源头监管上紧“安全阀”。

亮点2治理无望的强制报废

规定强制报废的条件,是这项工作的核心。《通告》明确,机动车检测第一次超标,应当进行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如果第二次检测仍不通过,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将再次告知和提醒。若第三次检测仍不通过,则应强制报废,将车辆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也要上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淘汰治理无望的超标车,杜绝其继续上路,这些举措,切实有力地遏制了机动车的尾气污染,为“厦门蓝”筑牢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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