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 嘉庚故里人文集美 > 聚焦集美 > 本地资讯 > 正文

重拳出击 “百吨王”在集美被查

2020-12-18 07:26:31  作者: 宗琴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重拳出击 “百吨王”在集美被查

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严厉打击违法超载运输车辆,保障道路安全

海西晨报讯(记者 宗琴 通讯员 付邦恕 吴心怡超载幅度高达114.8%,又一部“百吨王”超载车辆被查获;拒绝配合检查,用货车“逼退”交警,又一名司机被拘留……近日,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加大“百吨王”超载车辆查处力度,有力打击了违法超载运输车辆的嚣张气焰。

严厉打击超载“百吨王”

“有辆疑似‘百吨王’的大货车出现在海翔大道上……”12月15日18点左右,集美交警大队接到指令,一辆闽D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嫌疑。集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兆军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联合支队机动大队,出动杏林交警中队、后溪交警中队进行拦查。

由于大货车速度快,加上该路段路况复杂,拦查人员在设卡点前3公里,提前控制车流,预留一车道,一辆辆排查。

19时19分许,杏林交警中队中队长陈章油带领队员与机动大队三中队,在海翔大道电商谷路段将该车辆拦下。“我载的是石头,超过100吨。”司机如实交代。经过磅,核载量仅49吨的货车,实载量达105.26吨,超载幅度高达114.8%,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超载车辆。

交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对驾驶员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暂扣驾驶证一个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对法定代表人开具罚款一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阻碍执行职务被刑拘

12月12日凌晨2点多,集美交警在灌口镇324国道深青路段附近巡查超载车辆。交警看到不远处,一辆货车车厢装得满满当当,还不时有石子“蹦”出,很可能存在超载现象。

交警刚要拦查,只见该车辆一个急转弯,开进了村庄道路,交警立即追赶,将车拦下,再三示意其停车,可司机不为所动,继续往前开。货车一步步往前逼近,交警不得已一步步后退。前进了近500米,该车辆开进了附近的厂房,快速将石子卸掉。随后,该司机想开空车逃离,发现无路可退,便弃车逃离现场。

经核实,该车驾驶员为黄某。事后,民警将黄某抓获。目前,黄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集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以点带面铺开管控网

“百吨王”指的是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及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这类“庞然大物”超载超限严重,杀伤力惊人,不仅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而且动力差、易爆胎或翻车增加事故概率。

今年来,集美交警大队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车型的管控、整治,充分发挥集美骑警机动灵活优势,以点串线带面铺开管控网,提升见警率、查处率和管控力。

据了解,10月以来,集美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6万余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查处涉酒违法行为344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6000余起,其中超载700余起、“百吨王”6起。

交警提醒,对于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一百的,处以五百元罚款,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20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未达百分之二百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一万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二百以上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五万元罚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