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摄影棚”集美全力打造高素质高颜值影视名城
| 2020-12-07 10:01:55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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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集美集”影视文创园。(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 供图) 3 产业聚集 入驻企业“藏龙卧虎” 扩大影视“朋友圈” 集美不仅是厦门最重要的拍摄取景区,还是厦门最热门的影视产业聚集区,目前已有超过640家影视企业注册在“集美集”影视文创园。 这些企业可谓“藏龙卧虎”,它们中包括近期大热影片《夺冠》的发行方厦门联瑞影业有限公司,推出《欢乐颂》《都挺好》《大江大河》等爆款影视剧作品的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等。 随着越来越多优质企业、项目的落户,集美影视产业发展势头愈发强劲。不久前,集美先后举办2020“看见集美”青春电影展、首届电视制片大会暨第三届影视基地峰会、“集美之夜”影视招商推介等活动,在影视业界不断扩大集美的“朋友圈”。 4 政策扶持 市区叠加优惠全覆盖 政策将可“一月一兑现” 支持影视产业园区发展,鼓励影视剧本版权运营,补贴剧组租赁“服化道”和服务空间,支持影视人才引进、落户、培训……去年2月,《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正式出炉,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升级,覆盖影视产业从剧本到拍摄、制作、发行、版权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迅速吸引一批优质影视企业来到集美落户。 在高校专业人才集中、软件信息业发达等优势的加持下,集美发展影视产业起步早、速度快。早在2015年12月,集美区就出台了全省首部影视产业政策《集美区鼓励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若干办法》。业内认为,升级版《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具有覆盖面广、融合度高、操作性强等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集美区影视企业可享受市、区叠加政策。影视企业自缴税年度起,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2年100%、后3年80%的奖励,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和其他地区相比较有优势。 在市级政策基础上,集美区进一步突破,比如在鼓励引进影视专业人才方面,市级政策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以上的给予扶持,集美区政策则进一步放宽门槛,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5万元至8万元的即给予区级扶持(按区级财政贡献额的50%);对剧组拍摄给予食、住、行等补助;对辖区院校、影视企业开展影视人才培训给予补助。 应对行业发展新情况、回应企业所需,集美区不断调整政策,目前《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政策兑现周期也由每年兑现调整为每季度兑现、并即将实现“一月一兑现”,大大提升影视招商竞争力。 集美区文发办介绍,下一步,集美区将继续做好影视全产业链建设,进一步完善影视产业协拍服务体系、提升厦门影视产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打造“产业链条完整、关联企业集聚、综合服务齐全”的影视产业体系。(记者 应洁 郭妮妮 来源:集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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