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形成监督合力落实落细巡察整改
2020-12-04 08:41:38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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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监督合力落实落细巡察整改 市委巡察组向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的13家单位反馈情况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7月26日,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由五个巡察组分别对市直机关工委等11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政集团党委等2家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 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落实上级巡视、市委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昌升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做好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胡昌升强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更有力,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厦门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证厦门这艘航船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前进。全力推进巡察整改要更彻底,要推动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抓整改上真发力、真彻底、真到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落实;要推动提振干部精气神,持续用力抓作风建设,给不愿为者敲警钟,给不敢为者鼓鼓劲,给不想为者提提神,营造干事创业、敢为善为、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要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治标治本相结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抓紧分析研究,加强协调补强,破除阻碍改革发展的藩篱,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力推进“再监督”要更有效,要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持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工作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不扎实、不深入和“反弹回潮”的问题,实施更有效的“再监督”推动,督促认真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日前,市委各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市直机关工委:站在市委高度谋划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领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大,围绕中心推进工作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合力尚未形成;自身建设标准不够高,表率作用不够好,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机关管理不够规范;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调研指导实效性不强,粗疏错漏时有发生,职能作用发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市公安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统筹协调、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还有提升空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警不够严格,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有欠缺,党的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政治生态还需进一步修复;执法不够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有的方面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机关作风不够严实,深入基层指导帮助不够有力,服务群众需要进一步提升;用人导向还有偏差,干部交流不够经常,良性激励机制有待健全。 市委政法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还有薄弱环节,对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实;相关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统筹推进“主动创稳”、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对群众来信来访重视不够,跟踪督办不到位;“三个规定”等制度执行不严格,从严治警压力传导不到位;有关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相关会议定位不准、程序不规范;队伍梯队建设不够科学,对干部选任条件把关不严,程序执行不严谨、不规范。 市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扎实深入,贯彻行使“三项建议权”不充分,“第二研究室”作用发挥不明显;“重维稳、轻维权”问题仍然存在,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还有一定差距,推动积案化解不够有力,对初信初访源头治理重视不够,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不规范、答复解释不到位;有关项目招投标违规操作,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市司法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不够有力,运用新思想解决司法行政工作难题的能力不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存在薄弱环节,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够广,岛内外法律服务配置不够均衡,部分公证质量问题突出;对下属单位和行业协会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公务人员离退休从业限制把关不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单位的政治生态有待改善,机构改革后队伍融合度不高,个别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市中级法院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存在不足,落实监督责任仍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够到位,推进生效判决执行、审判监督机制建设存在差距;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存在短板;工程建设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干部选任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够到位,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落实政治纪律专项检查及司法巡查整改不够到位。 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有待深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还有差距,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产业集聚工作存在短板;落实地方金融行业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待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落实不够规范,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政策性资金管理不够到位;派驻监督不够精准、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落实主题教育及审计整改存在差距。 市委编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还有差距,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刚性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推动建立镇(街)职责准入制度、推进机构涉改部门职能移交、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力度不够;精简会议不够有力,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存在差距;派驻监督不够精准、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有待加强;执行干部选任规定程序不够严格;推动个别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纠偏不够到位。 厦门海事法院党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深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有力,服务大局成效不够明显,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落实司法责任制存在短板,综合配套改革仍未到位,审判执行工作有待加强;践行司法为民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慢作为问题较为突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单位内控管理薄弱,物资采购存在廉洁风险;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队伍精气神有待提升;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对上级司法巡查整改不彻底,审计整改不到位,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 市资源规划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工作抓重点带全局的力度还需加强;规划引领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规划监管不够有力,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监管不到位,土地复垦问题突出;服务基层、企业和群众存在不足,队伍精气神有待提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涉改机构履责不到位、人员、业务仍不够融合,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借调人员管理无序;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还有差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巡察整改不到位,个别审计问题未整改。 市外办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还有差距,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不足,履职不够规范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够到位;服务招商引资成效不够明显,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队伍精气神有所减弱,外事为民仍有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内控管理较为粗放,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弱化虚化;个别下属单位审计整改不到位。 市政集团党委:抓大事、谋全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结合实际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迅速、有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责主业仍有短板;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仍有不足,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部分党组织换届仍不及时;干部选任仍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突出;案后整改不到位,诉讼案件频发;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仍有偏差;异地投资项目停滞不前;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资产资金等方面管理仍不够规范,内部监督有待加强。 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履行巡察整改“两个责任”有待持续压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充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换届依然不及时;对体制机制改革综合考虑不够,运用法治思维规范权力运行仍需加强,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够到位,统筹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程缓慢;举一反三纠偏仍有不足,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采购未公开招标;履行“交通领域钱袋子”职责有待优化,调配系统内部资产资源不够充分,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够强。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对巡察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察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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