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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无证”运载柴油 厦门执法人员溯源查处

2020-12-01 19:55  作者: 林施赟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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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无证”运载柴油 执法人员溯源查处

被查车辆所属企业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处罚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施赟 通讯员 林艺辉)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一条线索:一辆配送柴油的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厦门某物流公司内设的加油站,进行配送柴油的营运行为,但车辆可能存在“无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的情况。市交通执法支队海沧大队随即组织执法力量,进行调查。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内设的加油站油品是由厦门某石化公司供应,并负责配送到位。可调查过程中,这家石化公司提供出一辆证件齐全的危货运输车辆资料,并向执法人员辩称,公司一直是使用这辆正规车辆为厦门某物流公司配送油品的,所核查情况不属实。

为了印证其真伪性,执法人员根据提供的车辆信息,通过相关系统后台对这部危货车辆的轨迹进行核实,结果却发现,这部车在近一个月内并未有配送柴油至厦门某物流公司的行驶轨迹,而且在物流公司的进出厂记录中,也查无该车辆进出厂信息。

随即,根据油品的收货单据时间,执法人员进一步调取了厦门某物流公司进出厂区门口的监控视频发现,根本没有正规危货车辆的踪影,而是“另有其车”。经查,监控里出现的运输柴油的车辆并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且车辆的所属企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在铁证事实面前,这家石化公司负责人只能承认其违法行为。

目前,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车辆所属相关企业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的交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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