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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洋鬼子”混进市场 质量、运输渠道、事后维权都不靠谱

2020-11-15 16:58  作者:陈泥 陈璇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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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陈璇) 近日,日本一款很受欢迎的“面包超人儿童感冒糖浆”系列产品,因未完成全部质检工序,中间环节出现疏漏,被紧急召回约775万瓶。消息在国内引起热议,因为此前很多日本药妆店都将其放在“推荐访日游客购买”的柜台中,国内一些自媒体更将其列为“日本值得购买的药品”之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提醒,消费者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的药品和保健品,真假难辨,一旦出现问题,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要想海外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真假难辨:“假洋鬼子”混进市场

据调查,海淘药品和保健品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外一级代理商通过EMS邮寄;二是直接从国外药店网站购买;三是国外个人代购后邮寄。其中,海淘药品主要集中在三种类型:一是治疗肿瘤药品,如印度产抗癌药物易瑞沙、特罗凯等;二是儿童用药,如感冒药、止咳糖浆等;三是减肥药。

2018年,厦门市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被告人历某,直接用回收来的抗癌药品及外盒、瓶子、标签、药瓶盖等加工成药品成品,在网上销售,数罪并罚获刑8年,罚金135万元。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也透露,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结32起因销售国外药品被指控“销售假药罪”的案件,其中6起是由海淘代购“洋药”引起,其余26起为销售国外假冒成人保健品案件。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海外代购药品和保健品中不乏“假洋鬼子”。在微信朋友圈内代购保健品的大部分是代理,难免有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神药不神:盲目使用后果严重

海淘药品所以这么火,和一些国内消费者认为国外的药品更安全有关。但是,国外的药品保健品真的更安全吗?

案例1:止咳糖浆竟含儿童禁药

这次被召回的“面包超人儿童感冒糖浆”系列药水,由日本池田模范堂生产,包装可爱、味道可口,在日本明确是“非处方药”,其中止咳药水被不少中国爸妈奉为治疗小儿咳嗽的“神药”。

从外包装看,这款药水主要是针对3个月-7岁的婴幼儿,其成分表中显示含有“可待因”。在中国,含有“可待因”的药品被规定为处方药,且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案例2:用眼药水患上青光眼

黄女士通过朋友圈代购了好几种日本眼药水,一开始效果不错,但她很快就感觉视力逐渐下降,动辄眼红。她到厦门眼科中心就诊,被青光眼科室的王玉宏主任诊断为“双眼继发性青光眼、双眼并发性白内障”。医生表示,经非正规渠道购买的滴眼液或含有激素类药物,短期内使用非常舒适,但长期频繁使用会升高眼压,诱发激素性青光眼,甚至逐渐出现视野缺损、视力下降等。

案例3:吃了减肥药,胸闷头晕口渴

18岁的小昕(化名)“跟风”购入一款畅销的美国减肥药。用药一天后就有副作用,每天都想喝水,口很渴,还逐渐感到胸闷头晕。记者在某购物平台的海淘减肥药评论中发现,小昕并不是个例。对此,卖家的解释是,使用者因体质不同会有不同反应,至于出现不良反应是否可以追偿,并不表态。对此,消费者也只能“自认倒霉”。

隐患多多:质量不能保证,维权很难

海淘药品并没有我们想像中安全,它还隐藏着三大隐患。

隐患一:看不懂药品说明书

海淘药品说明书一般采用本地的语言文字,多数人看不懂药品的使用剂量、禁忌症、适用人群等信息,就可能出现乱用药的现象。以一款网上畅销的日本Santen参天滴眼液为例,其标注成分中除了“维生素B6”“牛磺酸”,还有甲基硫酸新斯的明、盐酸四氢唑林、扑尔敏等。医生表示,“甲基硫酸新斯的明”多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腹胀与尿潴留。“盐酸四氢唑林”是一种减充血剂,可以使眼部血管收缩,让眼白的红血素迅速褪去,实际治标不治本;而扑尔敏是常见的抗敏成分。医生表示,这些成分药理作用很强,滥用对眼睛可能造成反作用。

隐患二:运输途径不安全

由于药品本身的特殊性,运输和存储也有十分严格的标准,为了保证药效,有些药需要冷藏,有些需要防湿防潮,有些需要避光储存。海淘通常所用的邮寄物流系统没有那么严格的运输标准。尤其是夏季高温,对很多药品产生的影响都是毁灭性的。

隐患三:出现问题维权困难

不同国家的国民体质不同,海淘药都是针对本国居民的体质来研制的,因此在用药剂量和适应症上还是会有所差别,即使是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来吃,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一旦服用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难以跨境维权。

提醒

新版《药品管理法》去年12月1日起实施 海外代购药品国内销售,违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播后,针对从国外代购药品的现象,自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作出了回应。

“新法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了修改,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免于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一变化尽管看似给海淘药开了一个口子,但新法也明确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进口资质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也就是说,有进口注册证才能在中国销售进口药品,这是原则。对于自用的药品,法律规定可以自行购买,如果是代购药品,到了国内有销售行为的,违法!

小贴士

针对网红海淘药大多通过QQ群、网店、微信等方式,在熟人之间或依靠口碑销售的现状,法律界人士建议:“通过网络购买的,应保留好付款凭证、QQ聊天、微信聊天等证据资料,以便向责任人进行追索,若服用海淘药造成身体损害,应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举报,让行为人的非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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