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编造散布谣言 厦门一男子被拘5天

2020-10-27 23:52  作者: 柯恺筠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编造散布谣言 男子被拘5天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厦公宣 记者 柯恺筠)10月25日,厦门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编造散布集美某职业学校发生恶性案件谣言的案件,对违法行为人魏某圣(男,19岁,厦门人,某公司销售员)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24日,一则“集美某职业学校一女生杀了宿舍三名同学后上吊自杀”的谣言在网络热传,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厦门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于10月25日将违法行为人魏某圣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查,魏某圣在与朋友聚餐时听到相关不实传闻,遂编造“集美某职业学校一女生杀了宿舍三名同学后上吊自杀”的信息,并配以网络下载的来源不明的图片,张冠李戴发布在微信群中,后该消息被大量转发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集美警方对违法行为人魏某圣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惩处,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