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民生 > 正文

厦门出台新规 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2020-10-19 07:13:21  作者: 蔡樱柳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厦门养老服务出新规,居家社区养老更加标准和规范

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如何切实有效地发挥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用,让全市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是一项重点工作。

10月16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厦门市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亮点一:

明确服务功能架构

据悉,截至2020年7月,厦门全市已建有综合型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4家、农村幸福院165家。到2020年底,全市将全面实现每个镇(街)均建有1个以上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建制村均建有1个以上农村幸福院的建设目标,实现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新规对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服务功能架构进一步明确。明确了照料中心应当提供建档立卡、餐饮膳食、休闲娱乐、助医助行、个人照护、保健康复等11类服务;农村幸福院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休闲交流、文体娱乐、短时休憩、餐饮膳食、助洁助浴、短期托养、医疗照护、精神慰藉等服务。

新规还明确,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除了有免费的基础服务,也允许有收费的增值服务。例如,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的餐饮、助洁助浴、短期托养、医疗照护等就属于增值服务项目。

新规对哪些服务属于应当免费的基础服务、哪些服务属于允许收费的增值服务,哪些功能属于必备的基础性要求、哪些功能属于选配的提倡性配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类。

亮点二: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新规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明确了照料中心主要采取“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方式,农村幸福院可以由村委会运营,也可以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运营管理,实现规模化、连锁化经营,有利于扩大行业规模、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新规对责任主体分工明确。区级照料中心由各区民政局负责管理,街(镇)级和社区照料中心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管理、各区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

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是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区民政局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各级各单位分工明确,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