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本网原创 > 正文

两杯白酒下肚开车接朋友 厦门一男子酒驾被交警逮个正着

2020-10-13 02:28:15  作者: 赵鸿容 官红梅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男子酒驾被查。(厦门高速交警供图

东南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赵鸿容 官红梅)10月10日晚上9时30分,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同安收费站进行夜查酒驾统一行动。行动中,一辆红色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区后方50米处突然停下,民警察觉驾驶员似乎试图倒车开溜,便迅速上前对车辆进行盘查。

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检验鉴定,陆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陆某交待,他在附近应酬,席间喝了两杯白酒。有个朋友从外地赶来,他本来叫了代驾一起来同安收费站出口接,但因为着急就自己开车来了,本想自己就开几百米应该没什么问题,接到朋友就换朋友开,没想到朋友还没接到,自己却先让交警给逮着了。

随后,陆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一旦发生车祸,保险拒赔,害人害己。在与亲朋好友欢聚时,请千万谨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