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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43个项目有望申领补贴

2020-10-12 23:19:40  作者: 高金环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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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个项目有望申领补贴

市住房局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住房租赁专项资金申领主体和补贴标准

厦门地丰创客公寓。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佳澜 黄苹 图/陈立新)市住房局联合财政局出台了《中央财政支持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领、审核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今天上午,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操作细则》具体内容。

2019年7月,厦门通过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在22个一、二线城市中脱颖而出,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示范城市,获得每年8个亿,3年24亿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操作细则》明确了24亿专项资金厦门落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操作细则》的出台,利于厦门构建供给充裕、租期稳定、租金平稳、主体多元的可持续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广大承租者住有所居,租期、租金稳定的需求。

哪些企业可申领?

不限经营模式 但有不良记录的不可申领

根据《操作细则》,只要在厦门从事住房租赁行业的合法企业、在试点期间有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可以申领。即不论企业的性质是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论企业的经营模式是承租运营、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托管经营,只要在试点期有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可以作为申领主体申领。

《操作细则》严格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负面清单要求,规定存在不良记录、投诉率较高、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存在明显市场风险的企业不允许申领补贴;明确产权不明晰、违法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项目不允许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如何计算?

项目类别不同标准不同 台青公寓放宽限制

本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分为新建、改建、盘活、运营四类。根据《操作细则》,项目类别不同,补贴标准不同。

对于新建项目给予建安成本补贴,多层建筑(1~6层)每平方米不高于700元、小高层建筑(7~11层)每平方米不高于1000元、高层建筑(12层及以上)每平方米不高于1200元。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每平方米再增加300元的建安成本补贴。

改建或盘活项目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400元给予补贴,每次申请补贴的总建筑面积(含公摊)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

运营项目在达到1000套(间)或总建筑面积(含公摊)达到30000平方米的基础上,试点期间出租并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每新增1套(间)给予不高于600元的运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累计总额上限为300万元。

在试点期间出租给台湾同胞(租期不低于6个月)并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合同备案的租赁住房,即台青公寓,每套(间)给予租赁企业不高于600元奖励,可与运营补贴同时申领。同一租住对象,仅限奖励一次。台青公寓奖励的申领主体不受运营项目补贴门槛的限制。

补贴如何申领?

各区分中心受理申报材料 将开通网上申请渠道

厦门申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具体事务由市房屋事务中心承担。市房屋事务中心在各区都设立了分中心,根据属地原则,由分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对接申报企业,并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核和申报项目现场核验等工作。

同时,市住房局正在升级厦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新增专项资金补贴申请、住房租赁企业备案、项目备案房源备案、合同备案等系列功能,届时将同步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

【数据】

43个项目有望纳入奖补

其中新建项目为21个

试点工作以来,厦门积极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引领、吸引知名房企抢滩进驻、鼓励关联行业机构积极参与、推动传统二房东转型升级,构建了高中低并举、大中小兼备的多元市场格局。全市住房租赁企业总量持续保持增长,截至目前,厦门机构化住房租赁机构数量从试点初期不到10家增加至45家,其中规模化租赁机构增至13家。经初步审核,预计可纳入奖补项目43个,房源约3.2万套(间),建筑面积170.8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项目21个,占全部财补项目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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