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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酒驾尿检吗啡呈阳性 厦门一餐馆老板被抓

2020-09-19 13:13  作者: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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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文 陶小莫/漫画)小伙酒驾被抓,尿检时竟被发现吗啡呈阳性,酒驾的同时还涉嫌“毒驾”!随着警方的调查深入,发现“罪魁祸首”居然是一盘——大盘鸡!

小伙酒驾

还尿检出吗啡阳性

去年9月,厦门小伙小张与朋友阿强等人相约于厦门一家餐馆聚餐,席间点了一盘大盘鸡,还喝了若干瓶啤酒。餐后,小张等人驾车离去,路遇交警查酒驾被拦下来,几人懊悔不已。然而,更让他们懊悔的是——几人的尿检均为吗啡呈阳性。

小张吓得酒立刻醒了,坚决否认自己吸毒。

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觉察到事有蹊跷,判断问题可能出在几人当晚的饮食中,于是迅速展开调查。

餐馆老板雷某主动接受调查,并上交半颗疑似罂粟壳的东西。经鉴定,该物品净重1.3克,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成分。雷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的理由却令人哭笑不得:“听人说加了罂粟壳,菜更香。”

近日,海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雷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往食品里掺毒品该当何罪?

法官说,罂粟壳是罂粟的干燥果壳,属于麻醉药品管制品种。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容易成瘾,还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因此,我国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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