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台海 > 正文

好货连台 海峡两岸主播一同“吆喝”

2020-09-17 08:52:39  作者: 詹 文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好货连台 两岸主播一同“吆喝”

海峡两岸青年网红主播大赛吸引众多商家报名,将推广台企产品、爱心助农产品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 文“2020首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红主播大赛”自8月29日启动以来,受到高度关注,不仅有众多两岸青年主播报名参赛,还有许多商家报名,要为大赛提供产品。一位台商表示,要借这次大赛创新企业的营销模式,实现“互联网+”的升级。

大赛由省市台联、市台协、厦门日报社、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联合主办,以“新经济 新模式 新主播”为主题,面向全国海选参赛选手,并进行专业的培训和孵化。赛程为期3个月,按照海选(初赛)、复赛、决赛、颁奖盛典的赛制流程,于“双十一”期间举行决赛并颁奖。大赛将遴选出一批出色的具有代表性的电商主播,吸引更多台青台生在直播电商等新经济风口实现创业就业,帮助各台青双创基地在直播电商领域转型升级。

大赛报名时间截至9月20日,海选200名选手,报完即止。商家合作参与报名时间截至9月25日,主办单位会对其进行初审和终审。

宣传推介厦门 带动消费升级

市台联副会长张劲秋表示,这场大赛,不仅要引入百名优秀台籍主播到厦门创业就业,还要在为期3个月的赛程中,广泛宣传推介厦门。通过直播带货,推广大赛合作品牌方、淘宝直播平台、在厦台商台企、政府对口帮扶地区提供的厦门文旅产品等,宣传推介厦门,带动厦门消费升级。

这次大赛,主办方欢迎两岸商家参与其中,以厦门及大陆台湾企业产品、爱心助农产品为主,品类以鞋服箱包、食品、美妆、日化家居、3C数码等为主,只要您在天猫或淘宝有店铺,且店铺DSP客户评分不低于4.7,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均可报名参与。

品牌商家可以选出自己的优势代表产品,由两岸参赛主播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主播带货不收取坑位费。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大赛是公益性质,大赛售出商品设定机构及选手佣金,佣金取最低值即商品销售价10%,全部以大赛名义捐献给“爱心厦门”,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为台企提供创新产品营销契机

市台商协会是这次大赛的主办单位之一,会长吴家莹直言:“两岸青年网红主播大赛,不仅为两岸青年迈向直播电商领域提供舞台,也为在厦门、在大陆的台商台企提供了一个创新产品营销的平台和契机。”

以本届大赛为基础,厦门两岸青年直播电商就业创业基地在集美“海峡两岸(厦门)直播电商产业合作园”落地。该产业合作园由市台联、市台协等多个单位发起成立,是推动台企台商适应“互联网+”和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

吴家莹说,市台协将积极推动厦门及大陆近160个市级台协与产业合作园开展合作,帮助大陆台企台商实现“互联网+”和消费销售的转型提升,推动两岸水果、水产海鲜和两岸闲置奢侈品与互联网供应链的合作。

产业合作园围绕在大陆的台企直播电商转型升级和台湾青年直播电商就业创业,建立起“四基地一中心”,即“闲鱼奢品电商产业带(厦门)基地”“考拉海购跨境电商内容生态(厦门)基地”“淘宝直播官方授权产业带(集美)基地”“天猫产业带(厦门)服务中心”以及“厦门两岸青年直播电商就业创业基地”。其中的淘宝直播官方授权产业带(集美)基地,将面向市台协在厦门的近7000家台企台商和全国台企联在大陆的近11万家台企台商,通过产业带遴选,给予合作台企台商官方平台授权、基地后台管理、主题活动定制、主播培育赋能、平台流量扶持、官方小二协助等六大支持。天猫产业带(厦门)服务中心,将与各地台协合作,实现台湾地区进口水果和水产海鲜的电商规模化销售。

给厦门本土直播土壤“施肥浇水”

厦门鹿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此次大赛的承办单位之一。“作为厦门直播服务商企业,我们非常愿意为厦门本土的直播土壤‘施肥浇水’,培训及选拔更多主播人才,助力厦门直播产业发展。”鹿樱传媒联合创始人陆帅说,直播是品销合一的很好方式,是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的一大利器,在零售产业升级过程中将发挥很大作用。

目前,鹿樱传媒在观音山拥有2000多平方米的直播基地,服务众多品牌,全职主播30多人。陆帅说,这一两年,厦门直播电商行业异军突起,各级政府部门也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为直播电商产业培育了良好的土壤。鹿樱出生在厦门,但接下来要从厦门走向全国,为更多品牌提供全方位的新媒体销售服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