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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怎么配置?最新规范来了

2020-09-16 09:25:16  作者: 吴海奎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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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怎么配置?最新规范来了

市垃分办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

湖里区翔鹭花城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屋。(记者 吴海奎 摄)

可回收物收运车在接驳点收运可回收物。 (记者 吴海奎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李文林)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用什么标志来指代?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装什么垃圾?垃圾分类投放点要怎么设置?新建住宅垃圾分类收集房要怎么建?最新规范来了!

近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并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以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设施设备设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更明确

分类垃圾桶有对应颜色,不能五花八门

根据《导则》,我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法,分别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采用不同的标志图形符号来指代。

垃圾桶的外观颜色不能五花八门,须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分别设置对应的颜色。桶身外观颜色:可回收物采用宝石蓝色;厨余垃圾采用绿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垃圾桶身正面(桶盖)应醒目地印有对应类别的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套的收集容器、相应的指示标志、投放指引等设施设备和附属配件,由生活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维护。

按照《导则》,我市遵循“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大分流”指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垃圾、绿化植物废弃物、医疗垃圾等垃圾实施专项分流收集收运处理;“小分类”指生活垃圾按照资源化程度和性质按照“四分类”收运,玻璃、陶瓷应单独设置专用收集桶,并集中收运。

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医疗废物、绿化植物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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