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 嘉庚故里人文集美 > 聚焦集美 > 本地资讯 > 正文

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2020-09-03 09:39:03  作者: 许晓霞 陈昱嘉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医疗票据“无纸化” 手机可收可查可存

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本“交款人:林友玉;金额:34”叮咚一声提示音,刚就诊完的林友玉就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来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点开详情,收费明细一目了然。

今年12月底,厦门将根据国家部署,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厦门市首批试点单位,从8月下旬起开始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结算后统一通过“美丽厦门 智慧健康”公众号推送电子票据。

“通过手机就可以查询到缴费的电子票据,再也不用排队取票。而且电子票据保存在手机里,可以随时查看,也不怕丢,真是太方便了!”林友玉对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推行竖起了大拇指。相比传统纸质票据,电子票据在携带、保存、使用上具有明显优势。电子票据保存在手机个人票夹,可随时查看、下载或报销使用,既便于保管又避免票据丢失风险。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正式启用,实现了从手机挂号、线上缴费到电子票据推送等“一站式”互联网医疗服务,标志着医疗系统跨入“票据无纸化”时代。(记者 许晓霞 通讯员:陈昱嘉 来源:集美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