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专骗保险销售人员 被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2020-08-23 18:20 作者:陈万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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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我介绍的客户肯定买你们的保险。”如果你是保险销售人员,听到这样的保证,别高兴得太早,说不定是骗子给你下套呢。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这样一起案子,被告人余某被同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帮忙拉客户?收到介绍费就消失 于女士是一名保险销售人员,2019年8月的一天,突然有个陌生人要添加她为微信好友,说可以帮忙介绍保险客户。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余女士马上通过了好友验证。交谈中,对方表示,可以介绍直接签单的客户,不过每个客户需给他788元介绍费,两个可以优惠到1200元。于女士让对方先介绍两个试试,没想到,支付1200元后,对方就没了消息。 李先生是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公司派他招聘一批新业务员。这时马上有人找上门来,对方主动加李先生微信,称可以帮忙招三个人,不过需要2588元介绍费。经过一番交流,李先生觉得这事挺靠谱的,就转了2588元给对方。不过,他没等来对方介绍的人,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目标很明确!保险从业人员被骗2万多元 骗于女士和李先生的都是余某。被抓后余某交代,因生活拮据他去网贷,结果越贷越多,慢慢就还不上了。想起之前上班时有接触过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公司,便萌生了诈骗的念头。 去年8月份,他从网上买了十几个微信号,然后在网上搜索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公司的电话,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随后给对方发信息,称能够帮忙介绍客户(即“准签单”)和保险求职人员(即“准增员”),并明码标价,以此骗对方的钱。 同安区检察院审查查明,余某用上述手段,在互联网上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20064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天上掉馅饼之事不要信 都说有需求就有市场,其实,有需求也可能就有诈骗。网络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优点,但大家也要注意网络安全。现如今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且不断换花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天上掉馅饼之事不要信,来路不明的链接不要点,涉及金钱交易一定要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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