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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的哥”无证营运还想冒名顶替 被一眼识破

2020-08-15 09:22  作者:林施赟 洪小艺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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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无证营运 还想冒名顶替

被执法人员一眼识破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施赟 通讯员 洪小艺)8月13日上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在轮渡码头公交站执法检查时,查获一名无资质出租车驾驶员,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还“胆大”想要冒名顶替,结果被执法人员一眼识破,当场拆穿。

当天,这部出租车正停靠在轮渡码头公交站旁,车内并没有乘客,执法人员上前让车内驾驶员出示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配合检查。没想到这名驾驶员先是声称,“今天刚好换衣服,证件都放在另外一件衣服上,没带在身上。”而后,执法人员例行询问其姓名时,这名驾驶员脱口而出自己名叫张某,正是其车上摆放的第一张岗位证上的姓名。

可细心的执法人员观察到,这张岗位证上的男子头像明显与这名驾驶员长相特征不符,摘下口罩辨认后发现并不是同一个人。经执法人员当场再三确认,该名驾驶员这才不情不愿地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为陈某。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到,陈某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也就是说,他是一名没有资质的出租车司机。再经过调取该车当天的行驶轨迹与计价器数据一核实,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早上一直在中山路轮渡附近从事载客活动。

最终,这名陈姓驾驶员承认在被查获前,刚刚载了两名大人一名小孩,前往中山路的旅游票务点,在他的推荐之下两名乘客购买了高价“厦门一日游”旅游套票。而据了解,通过出租车驾驶员载去的游客,在门店购买“厦门一日游”旅游套票,这些驾驶员都可以通过门店商家,从中抽取高额回扣。

目前,这部出租车已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暂扣,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陈某因未取得有效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将被交通部门处以罚款五百元整的行政处罚,将车交由其驾驶营运的涉案责任人也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案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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