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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致全区中学生的倡议书

2020-08-05 09:28:48  作者: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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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4日,由区政法系统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灌口镇共同主办,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承办的2020年集美区中学生“携法同行·筑梦未来”交通法制夏令营活动在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举行。本报7月27日2版以标题“寓教于乐培养崇礼守法小公民”对此进行了详细报道。今日本报刊出由该夏令营全体营员、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初一年级林钧等40位同学发出的“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致全区中学生的倡议书”,号召大家一起为建设更加平安、和谐、幸福的集美共同努力。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是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初一年学生代表。7月23日-24日,在学校和相关单位的组织下,我们40位同学代表很荣幸参加了2020年集美区中学生“携法同行,筑梦未来”交通法制夏令营活动。经过两天的夏令营学习,我们不仅学习了相关的交通法制法规,还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两天的夏令营,集美大学法学院许翠霞博士关于成长的讲座,让我们意识到成长需要优秀的精神品质;交警大队灌口中队林涛队长和集美义务交警大队张志坤队长用生动的语言,让我们认识到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同时还教我们认识了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并带我们走出校园,身着志愿服,头戴小黄帽,体验了“义务交警”,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优秀品德——无私奉献的精神。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在享受方便的交通出行的同时,却无法避免其带来的安全隐患。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近年来,因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触目惊心,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造成终生遗憾。拥有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是人人梦寐以求的,也是我们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请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努力营造“平安集美、人人平安、人人担当”的社会氛围。

在此,我们也向全区的中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出行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2.严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若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靠右骑行,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不骑车载人等。

3.横过道路走斑马线,如无人行道,要靠路边右侧行走;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同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

4.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翻越护栏、不追车、不抛物击车。

5.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

6.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校保卫科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正值青春韶华的我们,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出行文明的平安集美。

2020年集美区中学生“携法同行·筑梦未来”交通法制夏令营全体营员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初一年级林钧等40位同学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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