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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企业“克隆”3家企业 虚开发票税额达6.5亿

2020-07-31 10:01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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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3家企业 虚开发票税额达6.5亿

市税务局查处这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票团伙窝案,团伙核心成员被逮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燕娜)厦门某企业常年保持税务“零申报”,短期内月销售额却突然激增到上亿元,随后直接“失联”不纳税申报,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近日,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了一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票团伙窝案,涉案税额高达6.5亿元。

企业月销售额 从零激增到上亿

“我们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辖区内的厦门D企业存在异常情况。”税务稽查人员介绍。经查,该企业月销售额在几个月内从零激增到上亿元,且该企业在销售额激增后突然“失联”,其登记的住址也没有实际经营办公。种种线索表明,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稽查人员随即展开立案调查。

依托实名制纳税的税收征管体系,稽查人员取得了厦门D企业连同其他两家企业均为周某实际控制这一突破性证据。在对周某控制的三家企业进行分析时稽查人员发现,这三家企业的经营范围、发票开具内容、进销企业高度一致,销售额激增日期相近,且金额庞大。稽查人员据此初步判定,这背后可能是一个以周某为核心的,控制三家“克隆”企业进行虚开专票的团伙。

在对案件的深入检查中,稽查人员发现,周某控制的这三家企业毫无实际货物交易痕迹,只是进行变更品名的发票流转,其进项、销项货物数量完全一致,仅根据货物的吨数进行加价。此外,稽查人员在梳理其资金流向时,发现这些企业均有大额资金回流现象,资金经由上游汇入后进行多次流转再返回上游。交易虚假、资金虚假、合同虚假,虚开发票谋取暴利的违法事实逐渐清晰起来。

帮人逃税 提供“变票服务”

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周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原来,上海、西安等地某石化公司的实控人刘某,为了达到使其公司逃避缴纳消费税的目的,与周某联系希望后者为其提供“变票服务”(即变名开票),帮助其对外开具化工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利益的驱动下,周某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3家企业开展了虚开业务,协助刘某将化工产品等非应征消费税消费品的发票变更品名为汽油等应征消费税消费品发票,最终开回石化公司,以此逃避缴纳消费税。

经对周某控制的3家企业发票开具情况进行梳理,稽查人员查实,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高达6.5亿。

周某的违法事实已经认定,根据相关证据资料,税务机关依法对上述3家企业分别做出了罚款50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其下游企业的管辖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而周某、刘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正在看守所中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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