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被发现骑摩托车拖拽他人 男子偷狗伤人盗窃变抢劫
2020-07-26 19:39 作者:陈万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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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漫画/刘哲姝)男子深夜盗狗,被发现后,因一个行为,盗窃变成抢劫。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林某在同安区新民镇某村一货运场偷狗被发现后,抗拒抓捕,开着车将被害人肖某拖行了20余米,导致其受轻微伤。日前,同安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林某提起公诉,同安区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见到金毛犬心生欢喜凌晨偷狗被人发现 2020年1月15日下午,林某路过新民镇某村一货运场门口,看到了一只金毛犬,心生欢喜,遂萌生了盗窃念头。次日凌晨,林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再次来到该处,手持一根竹棍准备盗狗。没想到,他才刚解开拴狗绳的第一个结,便被正在巡查的肖某发现了。 “这么晚了,你还没睡啊?”林某被发现后,还故作镇定问候了一句,随即逃离了现场。离开后,林某不肯就此罢休,在附近绕了几圈,又回到该处。而肖某见有人盗狗不成,怀疑对方还会再次回来,也躲在一旁观察等候。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林某再次出现。肖某立即给狗的主人周某打电话,告诉他有人来偷狗。而就在这时,林某很快解开了拴狗的绳子,拉着狗就往停车处跑。 骑摩托车拖拽他人20余米造成对方受轻微伤 林某骑着摩托车逃离一段距离后,周某与肖某开着一辆面包车追来了。追上后,肖某下车一路小跑,从左侧拽住林某的衣服。林某见状,加速行驶。肖某紧紧拽住林某不松手,在被拖行20余米远后才摔倒在地。肖某倒地后,林某驾车载狗扬长而去,随后将盗得的金毛犬(经鉴定,价值1200元),以15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次日,林某被警方抓获。 经同安区检察院审查查明,林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中关于转化型抢劫的规定,构成抢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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