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不轻言放弃 历时十年11万元终于讨回借款
2020-07-26 10:51 作者: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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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历时十年的执行案件。这是一场10年前的借款纠纷,被执行人自称负债累累,在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执行法官经过10年努力,终于在近日顺利执结。 这场借款纠纷源于10年前,当时海沧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支付原告胡先生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没有履行。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陷入困局。 2019年,一笔拆迁款让案件迎来转机,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迅速赶赴拆迁公司调查,拆迁公司反馈称征地拆迁款在陈某大哥名下。 尽管如此,承办人还是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拆迁公司,通知如有陈某的征地拆迁款,立即支付到法院指定的执行账户。此外,承办人赶赴村里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执行线索。因陈某兄弟二人并未分家,执行法官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立马起效! 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拆迁公司未将拆迁款发放到陈某大哥手中,陈某家人催促陈某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在法院执行力的威慑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承诺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6月止每月应至少支付5000元。 不料,协议签订后,陈某仅履行了一期,就声称无钱支付,还说征地拆迁款是其大哥的,要求申请人同意解除对征地拆迁款的冻结,并要求与申请人另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多次私下沟通,申请人拟同意被执行人再支付20000元后就解除对征地拆迁款的冻结。 虽然,二人达成合议,但执行法官意识到问题的关键:陈某现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冻结征地拆迁款目前是促成其履行还款义务的最大压力,如果轻易解除,势必造成案件无法执行的结果。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将相关风险告知申请人。经多轮沟通,被执行人最终一次性支付剩余的7万余元,本案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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