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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2020-07-18 09:03  作者: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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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欺压有村民举家搬离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两名首要分子均获刑6年多   

东南网7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多次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持械聚众斗殴,破坏社会秩序……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谢某生、谢某斌利用宗族势力及家族影响力,纠集被告人谢某晋等人,为达称霸一方的目的,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在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活动,并利用其影响力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善后,使他人逃避法律追究,已形成以被告人谢某生、谢某斌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当地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被害人慑于谢某生、谢某斌等人的家族势力,或不敢报警、或被迫接受和解、或举家搬离石塘村。其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行为已扰乱了石塘村的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生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被告人谢某斌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其余1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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