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超12万公共服务场所人员 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020-07-15 22:04:35  作者: 匡惟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超12万公共服务场所人员 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厦门晚报讯(记者 匡惟)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重点场所重点单位1666份环境样本、2088份食品样本、6589份人群样本、122624名公共服务场所人员采样检测工作,结果均为阴性。

为严密排查厦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从6月13日起连续30天,市卫健委组织市、区疾控在全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大型水产品交易中心等单位采集环境、食品样本及从业人员咽拭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杀等卫生防疫措施。坚持全市农贸市场消杀工作,对全市123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坚持驻场监督,每日一消杀。日前,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发现3份进口冷冻食品外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厦门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等单位立即行动,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冷库等场所的检测。7月10日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21人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52家,其中农贸市场及水产品批发市场12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76家次、大型商超20家次、冻库7家次。

7月13日,市疾控中心针对进口冷链食品检测56份环境样本、150份食品样本、106份人群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