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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在厦门海关正式启动

2020-07-01 13: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夏菁  我来说两句
7月1日0点6分,厦门海关放行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该票货物主要为层架、酒架、餐车等,这也是福建省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厦门关区正式启动。

福建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启动仪式现场 东南网记者 卢超颖 摄

东南网7月1日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7月1日0点6分,厦门海关放行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该票货物主要为层架、酒架、餐车等,货值达172711元人民币。这也是福建省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厦门关区正式启动。

便利化措施带来改革红利

7月1日上午,厦门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启动仪式在厦门进出境快件监管中心举行。据统计,2020年1-5月,厦门海关监管跨境电商进出口货值达3.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4倍。

据了解,此次改革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采用企业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便利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退货底账管理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化措施,给企业带来很多红利。

“一次登记”指的是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选择相应类型,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也可同时办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跨境电商企业注册登记后即可开展跨境电商B2C业务也可开展B2B业务,原来已注册的B2C跨境电商企业可直接开展B2B业务。

“一点对接”指的是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只需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报关单(或申报清单)、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信息,足不出户办理通关全流程业务。

为促进企业便利通关,海关实行全程通关无纸化,系统自动比对。考虑到跨境电商中小微出口企业单票价值低的实际,为其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选择,对单票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以通过清单申报的方式通关,较普通报关单减少了57项申报要素,符合条件的申报清单还可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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