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本网原创 > 正文

7月1日起厦门市公安交管业务将全面恢复

2020-06-29 12:57:31  作者: 刘玮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东南网6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娇轩)记者今日从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7月1日起,厦门市公安交管业务将全面恢复,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窗口的业务预约、办理量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同时,坚持常态化防控,做好业务大厅、驾驶人教育考试场所、车辆查验检验场地等人员较集中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推行业务预约办、网上办,避免因集中办理业务造成积压排队。

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据了解,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此外,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交警部门提醒,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办事网点”栏目查询就近的已联网医院体检点,在接受体检后由医院通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给车管所;对于在未联网的其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的,应当持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到车管所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办理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