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2020-06-28 22:29:23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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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厦门日报讯 (记者 罗子泓 通讯员 同法宣 黄静怡)日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对被告人蔡某响、黄某木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据介绍,该案是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与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交织在一起的涉恶案件,也是同安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为获取不法经济利益,被告人蔡某响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在大同街道等地租赁场所、组织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了以蔡某响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黄某木则纠集人员,以发放生活费、提供吃喝玩等手段笼络他人,在祥平街道等地租赁场所,大肆组织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形成了以黄某木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此外,以蔡某响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还和以黄某木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纠集在一起,共同以纠集多人、持械、驾驶多部车辆追逐的方式聚众围殴他人。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蔡某响、黄某木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 “恶势力犯罪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各自多次开设赌场犯罪。同时,他们又纠集在一起,以相对大的规模共同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情节,对社会经济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同安法院法官杨明洁说。 除了对被告人依法处以刑罚外,同安法院还加大“打财断血”力度,进一步增强对恶势力的打击和震慑效果,切断其犯罪的经济来源——据悉,此案全案并处罚金合计36万元;追缴的非法所得177000元予以没收,继续向各被告人追缴非法所得20536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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