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社会 > 正文

厦门地铁站内吸烟 男子被罚

2020-06-28 07:32  作者:柯小娇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地铁站内吸烟,男子被罚

监控显示,男子在站台层候车时吸烟。

海西晨报讯(记者 柯小娇 通讯员 朱俊博)在地铁车站和列车内吸烟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近期,厦门地铁依法对一起站台吸烟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6月12日11时左右,在地铁1号线殿前站B端,地铁工作人员在一个垃圾桶内发现有轻微烟雾冒出,并伴随烧焦味。工作人员检查后,在垃圾桶内找到一个未燃尽的烟头。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在站台层候车时,拉下口罩吸烟,并将烟头丢入垃圾桶内。

在调查到该乘客信息后,厦门地铁安保执法队第一时间通知男子吴某某到火炬园站执法点接受处理。在安保执法员的耐心教育下,吴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