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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非法营运 “老赖”司机赖了400多天

2020-06-12 07:58  作者:崔晓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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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非法营运的“老赖”司机赖了400多天 1万罚金变成执行2万!

东南网6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张贻 傅秋萍)黑车司机被查获后,企图通过逃逸、不缴款当“老赖”来逃避处罚。没用的!近日,一批涉及非法营运的当事人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交通执法支队披露的其中一个案例值得警醒。

2018年10月2日,黑车司机杨某森驾驶小轿车,运载3名乘客准备前往邮轮中心码头,双方议价25元。车子在厦门站北广场世贸商城一带被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查获。后依照法定程序,杨某森因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被市交通执法部门处以罚款1万元。

但杨某森一直迟迟不肯履行缴款义务,并于2019年5月1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杨某森的诉讼请求,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杨某森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于2019年10月8日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初,思明区法院对杨某森一案裁定,给予强制执行。而此时,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因杨某森未及时缴纳罚款,本金加罚金的执行金额共计2万元,目前该案的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在经历了400多天后,“老赖”司机杨某森不仅没有逃脱掉处罚,而且从原先的罚款1万元变成了罚款本金加罚金执行2万元,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据统计,2019年度,单就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1件,71件已全部审结,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3万余元,一批“老赖”司机被依法追偿,最终只能履行缴款义务。

在此,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罚款该缴时不缴,后果很严重。对于被处以行政处罚不及时缴交罚款的行为,不仅会产生高昂罚金,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到信用记录,对于企业会影响到项目招投标,对于个人会影响到各项社会公共福利、信用贷款。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后,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权利救济,但行政处罚的义务应当积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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