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新药临床试验可获3400万元奖励
2020-06-08 10:30:46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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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提升对企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 创新药临床试验可获3400万元奖励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庄如真 盛芝娜)昨日,厦门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磅政策《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大会上发布。政策从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壮大产业发展能级、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和加强组织保障服务四个维度,力促厦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力度领先国内大部分城市。 1.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本次出台的新政策相比2018年版政策,极大提升对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对创新药开展各期临床试验累计奖励从原来的600万元提高到3400万元,完成境外临床研究的,另给予300万元奖励。新增对改良药境内外临床试验的支持,累计奖励达1700万元。对在全国前三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对企业承担重大专项项目、建设国家创新平台,按国家资助1∶1配套。大力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对引进高水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6500万元补助。 对创新产品产业化给予重奖。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取得注册证并首次取得产业化的,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重奖支持。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并首次产业化的,给予40万元、100万元奖励。 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新政策的一大亮点。创新产品产业化政策适用销售税收结算在本市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此外,对按照上市持有人制度受托生产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2.壮大产业发展能级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生物医药企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1亿元、5亿元、10亿元给予梯度奖励,累计可达1800万元。支持创新项目落地,对新引进项目及本地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予以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新兴业态,对合同研发机构、合同外包生产机构等新兴产业基础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建设奖励。此外,对企业兼并收购、发展总部经济,及技术改造和首台(套)应用示范都给予大力支持。 3.优化产业生态环境 新出台的政策着力打通生物医药研究临床、检验检测、审评审批,以及进入市场的各个关键环节,全面优化产业生态环境。 加强临床资源供给,对为本市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支持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200万-1000万元的梯次奖励。 提升注册认证与检验检测能力。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流程。组建具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强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 推动创新产品市场开拓,支持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应用研究。简化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进入医院的招投标等采购流程。 此外,强化投融资体系建设,完善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推进“产业园区+新型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园区发展模式。 4.加强组织保障服务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智库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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