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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垃分不规范 执法人员上门“纠偏”

2020-05-20 23:41:54  作者: 李晓辉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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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成立管理小组,处罚不按规定分类垃圾的居民

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小组上门执法,开具整改通知书。

部分居民如不按规定分类垃圾,或者在关闭投放点期间随意倾倒垃圾,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被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前几天,海沧居民张女士征得执法人员同意,录下执法人员上门执法的画面,发到朋友圈、微信群告诉大家:“垃圾不分类,城管执法人员真的上门了!”

记者从海沧区城管局了解到,今年海沧区探索成立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小组,每天走访小区检查垃圾分类情况,并上门处理垃圾不分类行为。“第一支小组从市容中队抽调5名队员,负责生活区。”海沧区垃分办介绍,要求队员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有一定理论基础,既要通俗易懂地宣传法律法规,又要会做思想工作、讲清道理,还要勤快。队员们在一个多月里走遍了生活区10个社区105个小区,每天的微信步数都上万。

上周,记者跟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小组来到天湖城小区上门执法。在7号楼11层,执法人员向业主出示违规投放的照片证据,业主承认错误行为,接收执法人员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我们上门,不只是要求你们整改,更是宣传服务。居民违规,我们要罚,物业做不到位,我们更要罚。”管理小组负责人鼓励大家拍照记录执法过程,告知亲朋好友要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相关规定。

截至目前,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小组已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简易处罚10份(处以50元罚款),立案1份(处以个人罚款200元)。“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要强化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立即改正违规行为。”海沧区垃分办负责人说,接下来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和处罚力度,对个人分类不准确、随意投放的行为,在证据充足前提下予以处罚。通过以罚促管、以罚推管,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标准。

【服务】

成立志愿服务队,传递垃圾分类文明理念

四彩环保志愿服务队走进商场宣传垃圾分类,并做垃圾分类小调查。

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除了严格执法,还离不开入脑入心的宣传。今年4月,在海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厦门第一支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为服务内容的志愿服务队——四彩环保服务队正式成立,这是由两岸青年共同组成的志愿服务队。

在第51个世界地球日当天,四彩环保服务队开展“爱卫同行,垃分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到阿罗海城市广场入户商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并邀请他们填写问卷调查。“希望通过宣传垃圾分类文明理念,开展垃圾分类现状调查,带动商家融入垃圾分类这项新时尚中。”志愿服务队负责人高硕亨说。

记者看到,在通喜果汁店,工作人员赖文霞向志愿者展示垃圾分类做法,每天他们都会将果渣专门收集送到商场统一设置的垃圾转运点。“垃圾分类很重要,我们一直在践行。”商家“酒十三”的员工吕方琴也带领志愿者参观厨房。商家“两个番茄”的员工邱丽芳还专门向志愿者要宣传页,以便培训员工时强化垃圾分类宣导,同时引导顾客积极践行垃圾分类。

四彩环保服务队还走进新阳街道万科城小区,为物业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除了四彩环保服务队,海沧亲子义工服务队等其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也时常通过开展环保主题活动,宣传垃圾分类。各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传统节日等,通过组织DIY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垃圾分类文明理念传递到各家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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