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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微企业主纳入应急还贷服务对象

2020-05-08 23:22:11  作者: 张诗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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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主

纳入应急还贷服务对象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昨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应急还贷服务对象的相关通知。这意味着,应急还贷资金暂时将不再专属于企业,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也被纳入服务对象。

经过梳理,记者发现,本次主要针对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两方面调整。一是,将应急还贷服务对象予以扩大;二是,将管理办法中所涉“贷款”的范围予以相应限制,即“在保证资金封闭运作并能及时归还应急还贷资金的前提下,合作机构的所有信贷产品(不含消费类产品)。”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名词解释】

企业应急还贷服务

2018年11月,厦门设立10亿元应急还贷资金,由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按照“政府主导、国企主办、政策化运行”原则,为厦门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无偿、短期”的应急还贷服务。单笔企业应急还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申请人同一年度在同一银行办理企业应急还贷服务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两次。企业应急还贷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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