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本网原创 > 正文

5月10日15时 厦门全市将试鸣防空警报

2020-05-08 13:59:42  作者: 邹玒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东南网5月8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5月10日15时,厦门全市将依法按惯例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总时长为30分钟。

5月10日15时至15时30分,厦门市统一试鸣3种防空警报信号。各种警报信号试鸣3分钟,间隔7分钟。其中,15时起发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15时10分起发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15时20分起发解除警报信号,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目前,厦门全市各类防空警报器调整调试完毕,性能检查完成,全部参加试鸣。试鸣时,厦门电视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厦门地铁1号线、地铁2号线等媒体和场所同步传输防空警报试鸣的图文信息,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同步向手机用户发送警报试鸣信息。全体市民需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秩序。

1938年5月10日,日本侵略者强行侵占厦门,厦门沦为殖民地长达7年之久。勿忘国耻,警钟长鸣,为此,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01年起每年5月10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厦门市的“5.10”防空警报试鸣暨人防演练,从2001年开展以来,至今已是第20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