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时政 > 正文

厦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 胡昌升任组长

2020-05-06 08:21:56  作者: 何无痕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牢牢扛起主体责任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胡昌升任组长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日前,十二届厦门市委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沈阳任副组长。

此前,市辖六个区已全部由区委书记担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此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是市委全面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在第一时间、以最大力度落到实处,更好更快推动新时代厦门巡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委把对巡察工作重视与否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从严治党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强不强的重要标准,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11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重要精神,部署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胡昌升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上,从严从实点出问题57个,涉及被巡察党组织35个。

为确保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运作更加高效、作用发挥更加有力,市委巡察机构还第一时间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组织落实巡察工作有关流程规范进行了优化完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