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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共享单车“骑”上法治轨道 为您解读新规

2020-05-06 07:36:27  作者: 雷妤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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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共享单车“骑”上法治轨道

《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为您解读新规

莲花五村公交总站附近的人行道上,一名骑完共享单车的市民依规停放后,正在锁车。记者 白斌斌 摄

市民在学如何使用共享单车以及规范停车。记者 雷妤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陈俊芳 熊剑 陈梦璇从无序投放,到有序发展,自面世以来,共享单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但也因乱停放、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损毁等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顽疾”。

今年4月,《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定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厦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对共享单车管理进行专项立法的城市,使我市的共享单车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新规实施对共享单车管理有哪些影响?日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办法》进行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立法将引导厦门共享单车行业有序发展,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运营企业和用户双方权利义务,进一步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明确职责]

城管部门是主管部门

共享单车管理并非一家之事,需群策群力,共管共治。《办法》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经营、服务、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不仅如此,《办法》还明确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一方面,规定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规定资源规划、市政园林、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工作等。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共享单车管理,街(镇)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好共享单车相关的日常检查监督等工作。

《办法》提出,共享单车的发展应当与本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等相匹配。目前,厦门共享单车投放数量控制在13万辆左右(高峰时期曾达到46.8万辆)。因此,需建立共享单车投放机制,分区域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对运营企业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运营企业进行分级管理等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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