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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政府定价收电费 厦门一企业被罚7.6万元

2020-04-30 23:06  作者:高金环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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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政府定价收电费 一企业被罚7.6万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徐强华 李敏)近日,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办结了一起“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价格违法案件。

2019年底,筼筜市场监管所接连接到举报,反映“某商业区向租户收取1.5元/度电费,存在乱收费行为,要求查处”。执法人员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高于政府定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案件。为了更真实掌握情况、更全面固定证据、更规范查处程序,筼筜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踩点走访商户,在现场检查时请求美亚柏科公司协助利用技术手段固定电子证据,有力保障了该起案件的顺利查处。调查发现,辖区某商业区的管理公司为了将公摊部分水、电及代收人工费用等简单核算,遂将该部分费用摊至电费里,经过与商户的协商,约定以“1.5元/度”的价格收取。“商业用电属政府定价,电费单价应以每月供电公司结算为准,大约在0.7元/度上下浮动,虽然事先有约定,但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价格是明确违法的,该部分合约条款应为无效。”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宣传,违法企业认错认罚,主动将核算的多收电费15万余元逐一退还商户,并依法依规调整收费标准。

根据行政处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价格法规对于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主体处以违法所得0.5倍即人民币7.6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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