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玻璃雨” 厦门一阿婆被砸伤
2020-04-27 16:51 作者:柯恺筠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后续】 业主反映安全问题 物业称将做好提醒 事发后,小区一些业主议论纷纷,有的建议业委会跟物业协调做好小区一些玻璃的安全检查,也有业主建议物业对进小区进行户外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督导,规范施工。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汇嘉(厦门)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主任林小姐回复,雨棚的钢化玻璃是建房之初就设计安装好的,由于是低处的玻璃,不是承重玻璃,使用是符合标准的。 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物业表示接受业主的意见,将会跟业委会沟通协商。“进入小区安装施工等,需要签写装修安全协议。”林小姐说,但由于空调位置本来就有平台,装修人员自身也应做好防护。经历此次事件,短时间内如果再有业主进行户外装修,物业将在一楼设置警示标志,让住户在装修期间不要经过。 【律师说法】 雇佣安装工人者 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此事的归责问题,记者联系上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孟宇杰律师。她说,根据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做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做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若空调安装工人是受雇于空调销售公司而非购买者,在空调安装期间即属于“从事雇佣活动”,则由安装工人的雇主(空调销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安装工人是直接受雇于三楼业主,则由该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