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野蛮分拣快递 企业或被处罚款
2020-04-21 20:18:43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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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分拣快递 企业或被处罚款 今天上午,邮政条例(草案)等四部法规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邮件(快件),不得野蛮分拣邮件(快件),严禁抛扔、踩踏等损害邮件(快件)行为 ●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鲜产品、贵重物品,不得以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用户权益如何保障,这些问题摆在邮政快递行业的面前,业者呼唤地方立法破解发展困境。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草案)》(一审)、《〈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一审)、《〈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四审)等四部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投递】 快件外包装明显破损 不得用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投递 快件未经同意就放入智能快递箱,或是快件被挤压、东西破损,这些情形您可能遭遇过。对此,《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草案)》设置专门章节,规范服务。 《条例(草案)》和市人大财经委初审报告提出,邮政、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行业服务标准分拣邮件(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邮件(快件),不得野蛮分拣邮件(快件),严禁抛扔、踩踏等损害邮件(快件)行为。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智能投递设施提供邮件(快件)投递服务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收件人提取方式以及查询和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鲜产品、贵重物品,不得以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邮政、快递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面临罚款。 【设施】 改造升级传统信报箱 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金 邮政快递的末端服务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更多便利。《条例(草案)》在规划建设方面,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设置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也可根据需求设置相应的快递服务场所。同时,鼓励已建成使用小区将传统信报箱,改造为智能信包箱。 市人大财经委经过审议认为,政府的主导有利于加快推动投递末端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建议修改相应的条款,将市区两级政府、资源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的职责划分明确,加强制度保障。针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智能投递设施等应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对已建成建筑设置这些公共服务设施,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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