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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部门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

2020-04-20 16:12:29  作者: 郭舒晨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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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企业上门申请 多缴社保费批量退

厦门税务部门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 通讯员 叶林蔚 张凌帆)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市税务局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政策,对多缴社保费逐一核实计算后,由税务、人社、医保部门联合批量退费,无须企业上门申请。

“我们公司3月初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但2月份就把社保费交了,也就没留意最近的税费减免政策。直到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我才知道还有这么一大笔钱要退。”福建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说。

按照本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这家公司2月可享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免征和医疗保险减征优惠退费11107.38元。但因经营地点变动,企业已于3月初办理税务登记注销,三方协议失效,2月多缴的社保费无法原路退还。

在接收到银行反馈信息后,同安税务部门立即对接协调,通过系统查询企业信息,联系到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并确认对公账户状态及信息,提醒留意退费款。“我们已经收到这笔钱了,这次优惠政策的享受十分便捷,大大节约了企业人力和时间成本。”该公司财务卢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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