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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公布两起社保缴纳相关劳动关系确认案件

2020-04-20 07:30  作者:王晓萍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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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帮缴社保 员工起诉公司

海西晨报讯(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员工发现公司没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社保缴纳相关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

吴青于2019年4月从甲公司退休。办理退休时,他发现因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不满15年,无法领基本养老金。“我从2003年就开始在甲公司工作了,怎么会不满15年?”原来,甲公司在2003年至2006年没为他缴社会保险。

去年5月,吴青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定他与甲公司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证据。甲公司辩称,吴青在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属劳务派遣员工,但又不能举证证明。海沧区人民法院最终确认吴青与甲公司自2003年7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与吴青经历类似,沈春也发现乙公司在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对沈春2004年3月6日起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主张予以确认。

据悉,结案之后,两家公司均已补缴相应劳动时间的社保,吴青和沈春已能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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